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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2-09 14:48:00 字体: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以下简称戒毒工作)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开展禁(戒)毒宣传工作,编制南昌戒毒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组织所政管理工作,负责戒毒人员的收治管理、依法审批(上报)戒毒人员提前(延长)戒毒期限、诊断评估、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等工作。

三是承担戒毒人员戒治工作,对戒毒人员开展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心理咨询(矫治)、戒毒技能、防艾等教育矫治。

四是组织戒毒人员开展康复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负责戒毒人员生活、卫生和医疗管理服务。

六是负责警戒护卫工作,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处理突发事件。

七是对所内的新建、改扩建、撤销、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规划,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论证、报批并组织实施,管理、维护所政设施、设备和其他国有资产。

八是负责本所党群、人事、警务、廉政及所务公开工作。

九是承办南昌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江西省戒毒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通过全力创建部级“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建设示范所”,全面建成部级“智慧戒毒达标所”,全程启用南昌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中心(专区),推动场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现“全市树标杆,全省站前列,全国创亮点”为目标,筑牢疫情防线、严守安全底线、延伸戒治战线,抓严抓实风险防控,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实现场所安全管理“六无”和疫情防控“三个零”安全目标。

三、单位基本情况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90人,其中;行政编制190人;实有人数295人,其中:在职人数170人,包括行政人员170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23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入预算总额为5107.99万元,比上年减少682.84万元,下降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7.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4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支出预算总额为5107.99万元,比上年减少682.84万元,下降11.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56.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6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35.6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4万元;项目支出75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5.1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00万元;资本性支出98.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455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6.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35.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6万元;项目支出75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5.1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07.99万元,较上年增加27.44万元,增长0.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455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6.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56.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7.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5.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4万元。项目支出75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5.1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00万元,资本性支出98.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471.10万元,较上年减少131.14万元,降低21.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均办公经费减少及疫情防控费用降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16.1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97.14万元,服务预算519.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专业技术特种用车1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费、老残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费用,具体内容包括:强戒人员的医疗设备、强戒人员的生活用品、强戒人员的教学用品。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标准》的通知

3)实施主体: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700.5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反映强制戒毒人员人均生活保障成本。

质量指标:反映强制戒毒人员康复评估通过率。

时效指标:反映完成时间。

成本指标:反映采购强戒人员生活物品的成本、强戒人员医疗治疗成本等。

社会效益指标:反映实现“六无”安全目标。

满意度指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家属满意度。

2、特殊技术岗位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改善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条件。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标准》的通知

3)实施主体: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1.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反映康复评估的强制戒毒人员*人次。

质量指标:反映强制隔离戒毒所验收合格率。

时效指标:反映规范按时完成率。

成本指标:反映强戒人员心理咨询测试费。

社会效益指标:反映强制戒毒人员出所戒断率。

满意度指标:反映群众满意度。

3、场所监控设备维护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场所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维护,确保场所安全。

2)立项依据:洪府厅抄字〔2018〕723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4)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40.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聘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个;采购监控设备维保材料1批。

质量指标:聘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质量合格率;采购监控设备维保材料达标率合格率。

时效指标:按合同执行

成本指标:聘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成本12.00万元;采购监控设备维护维保材料成本28.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实现“六无”安全目标;获得社会各界的认可,维护了社会稳定。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3.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三)公共安全(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南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