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
市豫章公证处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并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证职能,提供公证服务,证明法律行为,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是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促进法治建设。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内容:婚姻家事、涉外法律服务、金融法律服务、电子公证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司法辅助法律服务领域。
执行标准:根据赣发改价管〔2021〕843号文件收费,依法纳税;
实施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施情况:目前本处重新组建后公证人员共有74人,其中公证员25人,是江西省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公证机构。本处在新起点上开启新征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持续深化公证改革,强化公益属性,强化执业纪律,提高公证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彰显公证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职能作用。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项目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7.79万元,全年预算17.79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 17.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证业务支出,印刷公证业务相关材料,洪诚印等线上公证软件维护费,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税金,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促进法治建设。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为社会及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公证质量最低要求全部合格,力争优良。
2、阶段性目标:办理公证数量预计 200 件,公证收费预计 17.79 万元,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税费,预计缴纳税收 0.2 万元左右。预计向社会及群众法律援助公证件数在 10 件左右,公证法律服务人次达 200 人次左右,对社会的可持续影响公证进社区及普法宣传效果 100%,服务对象满意度 95%左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2〕1号)等文件要求,公证能有效防范民商事务的纠纷发生,减少法律诉讼,保障交易安全和民事行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绩效评价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证服务水平。
评价对象:此次评价对象为2021年度“公证服务项目”。
评价范围: 豫章公证处2021年公证服务业务项目办证数量、公证案卷检查情况、公证成本、公证收费、上缴税收收入、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宣传、当事人满意度情况,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预算部门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财办〔2020〕41 号)等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具体特点,设置了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管理指标、投入指标(资金落实和使用指标)、产出指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具体详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是数据对比法,标准和产出对照,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4月10日前)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豫章公证处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了解基本情况、设计指标体系,收集信息等统一布置、协调和落实此次绩效评价开作的开展,并明确工作分工。
(2)组织项目实施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放评价公共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2〕1号),认真研究市财政局提出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要求,制定公证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绩效评价个体指标及评价标准。
2、数据采集和自评阶段(4月16日前)
各项目实施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对照绩效目标,依据单位2021年公证收费与办证情况、公证案卷质量检查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单位预决算、会计凭证等进行对比,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详细填报自评有关报表,并于4月16日前完成数据填报、收集、汇总和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相关资料报送至市豫章公证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
3、绩效评价段(5月30日前)
市豫章公证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实施部门报送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核、归档、整理、统计,并抽查部分银行回单、会计凭证、税收凭证等,问卷调查,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进行综合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市财政局绩效办。
4、结果报送及公开阶段(7月30日前)
7月30日前,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正文在门户网站全部予以公开。
5、整改落实阶段(9月30日前)
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对公证服务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汇总分析报告,并以督促存在问题的项目处室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留底备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2021年度年初预算“公证服务项目”进行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分析计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详见附件2:2021年度“公证服务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决策依据充分,根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洪编发(2015)89号改制文件;立项规范,洪编发〔2021〕64号合并文件和赣发改价管〔2021〕843号文件要求,目标合理,得5分。
2、绩效目标
办理公证数量预计 200 件,公证收费预计 17.79 万元,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税费,预计缴纳税收 0.2 万元左右。预计向社会及群众法律援助公证件数在 10 件左右,公证法律服务人次达 200 人次左右,对社会的可持续影响公证进社区及普法宣传效果 100%,服务对象满意度 95%左右,得5分。
3、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市财政局要求填报预算,财政局年初按批复的预算下达指标,根据改革文件财政全额返还公证费。得3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为100%,财政局按照预算批复下达预算指标,得3 分。
预算资金执行率:2021年项目支出 17.79万元,项目资金2021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结转17.7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得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严格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财务制度使用资金,依法依规缴纳各项税款,执行政府采购流程,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等,得5分。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
业务管理:公证质量是公证行业的生命线,市豫章公证处建立了公证质量检查制度,省市对市豫章公证处2021年度的公证案卷质量进行了检查,未出现错假证。
财务管理:不断完善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管理 制度,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公证质量检查制度等。得3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律师公证业务(公证业务服务)项目的实施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洪编发〔2015〕89号改制文件、赣发改收费〔2019〕68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得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办理公证数量:根据公证系统统计,2021年度12月办理了公证案件200件,完成预定200件的绩效目标,得10分。
2、产出质量
办理公证质量:2021年,江西省司法厅对全省公证案件质量检查中,不存在错假证情况,得15分。
3、产出时效
出具公证时限:一般情况下,在公证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按省厅要求,对39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材料齐全的当天出证公证书。2021年度的公证事项均按照公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出具,得5分。
4、产出成本
公证成本:2021年公证成本12.45万元,公证收入17.79万元,出证成本占收费比例为70%,豫章公证处与洪城公证处合并,人员增加,开展公证云平台建设和远程办证系统投入;引进业务人才,开拓公证业务,得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2021年公证收入17.79万元,达17.79万元的目标,得9分。
2、社会效益
公证法律服务受益人次为200人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办证负担,得到当事人交口称赞。全面突破“坐堂等证”的办证模式,深入社区,走街串巷,被多家媒体纷纷宣传报道,持续开展了公证公益活动,全面推进免费遗嘱、免费亲属关系信息存档公证、免费婚姻家事顾问服务。得8分。
3、可持续影响
积极“复工复产”,开通“远程在线办证平台”,持续开展公证进社区、进企业普法宣讲。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微信公众号、江西公证网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公证宣传效果,由于疫情影响,进社区宣传的次数大大减少,只有5次,得0分。
4、项目满意度
办理公证业务当事人满意度在98%,得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抓好履职尽责有担当。根据全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目前本处基本完成了机构重新组建工作。为保障改革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制定了工作任务分解表,扎实稳步完成任务。
二、以优举措深入开展公证为群众办实事。坚持公证为民服务,深入开展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免费办理直系亲属、旁系血亲等亲属关系信息公证存档服务、提供免费常年家事顾问服务;推出远程视频公证等线上办证系统,解决了群众因新冠疫情、身居境外等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或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项的难题;为发挥公证预防功能和建立公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了南昌市公证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以强组织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根据《南昌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和《南昌市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市豫章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及要求,通过开展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完成了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公证人员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和规矩意识。
四、抓好科技赋能促转型。坚持科技赋能,抓实基础能力,强力推动电子公证服务实践。升级“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开通“公证云电子数据存管公证服务”、“洪城公证电子签署系统”;完成“区块链+电子赋强”金融公证项目研发、一站式电子证据存取平台“洪诚印”建设和试运行、“南昌市洪城公证处区块链电子证据综合服务平台”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为市豫章公证处向现代法律服务机构转型打下了坚实基础。
存在的问题:公证业务面向市场,竞争激烈,效益指标中可持续效益内普法宣传进社区的次数偏低。
原因分析:新冠肺炎疫情时常反复,病毒加速变异传播,对部分外出公证业务、普法宣传进社区有所影响。在多重新型业务开拓时,人员配套紧缺,需加快培养高素质公证复合型人才。部分新型普法宣传及公证业务还未取得明显成效。
六、有关建议
改进方向:面临公证行业竞争激烈、多体制公证机构并存、全省公证执业区域全面放开等客观环境的挑战,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市豫章公证处将优化制度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创新公证领域、加强公证质量,坚持公益服务,努力在2025年将市豫章公证处打造成全国有影响、中部前三名、江西要领先的公证机构,为南昌市“巩固提升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贡献一份公证的力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举措,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赣服通等平台,升级“智慧公证”,创新服务形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评价 得分 |
|
决策(15分) |
项目立项(5分) |
立项依据 充分性 |
3 |
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得3分 |
3 |
|
立项程序 规范性 |
2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得2分 |
2 |
|||
绩效目标(5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
2.5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得2.5分 |
2.5 |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
2.5 |
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5分 |
2.5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 科学性 |
3 |
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得3分 |
3 |
||
资金分配 合理性 |
2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得2分 |
2 |
|||
过程(15分) |
资金管理(5分) |
资金到位率 |
3 |
资金到位率*3分 |
3 |
|
预算执行率 |
2 |
预算执行率*2分 |
2 |
|||
资金管理(5分)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得5分 |
5 |
||
组织实施(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3 |
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得3分 |
3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 |
2 |
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得2分 |
2 |
|||
产出(35分) |
产出数量(10分) |
办理公证数量200件 |
10 |
1、办理件数200以上(10分) 2、办理件数151-199件(8分) 3、办理件数51-150件(6分) 4、办理件数0-50件(0分) |
10 |
|
产出质量(10分) |
公证质量达标率 |
10 |
1、公证质量达标率90-100%(10分) 2、公证质量达标率80-89%(8分) 3、公证质量达标率61-79%(5分) 4、公证质量达标率60%以下(0分) |
10 |
||
产出时效(5分) |
出具公证时限1-15工作日 |
5 |
1、按公证法规定时限出具公证书(5分) 2、当事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限出具公证书(3分) 3、未按规定时限出具公证书(0分) |
5 |
||
产出成本(10分) |
公证成本12.45万元 |
10 |
1、公证成本12.45万元以上(10分) 2、公证成本6-12.45万元(5分) 3、 公证成本低于0-6万元(1分 ) |
10 |
||
效益(25分) |
经济效益(9分) |
公证收费17.79万元 |
9 |
1、公证收费超8-17.79万元(9分) 2、公证收费5-8万元(6分) 3、公证收费1-5万元(3分) 4、公证收费低于1万元(0分) |
9 |
|
社会效益(8分) |
公证法律服务受益200人次 |
8 |
1、公证法律服务≧200人次(8分) 2、公证法律服务≧100人次(4分) 3、公证法律服务低于100人次(0分) |
8 |
||
生态效益 |
无 |
|||||
可持续效益(8分) |
普法宣传(公证进社区及普法宣传效果10个) |
8 |
1、普法宣传进社区个数10个以上(8分) 2、普法宣传进社区个数6-10个(4分) 3、普法宣传进社区个数6个以下(0分) |
0 |
||
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办理公证事项当事人满意度≧95% |
10 |
1、办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满意度95%以上(10分) 2、办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满意度85%-95%(8分) 3、办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满意度75-85%以上(6分) 4、办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满意度65-75%以上(4分) 5、办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满意度55-65%(2分) 6、办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满意度55%及以下(0分) |
10 |
|
总分(100分) |
92 |
|||||
评价等级 |
R优 £良 £中 £差 |
|||||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