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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12-02 15:55:00 字体:

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号)精神,强化市直部门绩效管理主责主体意识,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2〕1号)文件要求,南昌市司法局(本级)(以下简称“市司法局”)组织开展部门评价工作,现将“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项目报告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项目背景

为全面整合南昌市司法行政的所有业务工作和服务领域,合理分配业务办理场所,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水平,市司法局拟在市司法业务用房院内,扩建一栋业务用房,并将现三楼食堂改造装修回业务用房。因此设立“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使司法工作能够更好开展,充分发挥市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包含市司法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和市司法业务用房项目两块内容。市司法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中,根据《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建设意见书》(洪发改投字〔2021〕12号)和《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批复南昌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研)审查的函》(洪行审投字〔2021〕103号)等文件,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1)扩建一栋业务用房,占地面积约1401.00 ㎡,总建筑面积2067.36 ㎡,地上五层,其中:一层为设备用房和机动停车,二层为员工餐厅,三层为厨房和业务用房,四-五层为业务用房;(2)将现有业务用房三楼食堂改造为业务用房,改造面积约767 ㎡。市司法业务用房项目中,当年度主要内容为支付项目尾款7.47万元。

市司法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中,根据中标通知书,项目中标金额715.35万元,中标单位为江西慧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9月9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715.35万元,合同暂定工期为2021年9月15日开工,2022年3月14日前全面完工。根据2021年12月31日工程进度日报表,市司法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工程进度为完成现场地梁承台浇筑、现场垫层路面浇筑、一层柱剪力墙二层梁板浇筑、二层柱三层梁板浇筑、现场四层模板搭设、现场四层外架搭设和现场外架挂网工作。

市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工作中,支付尾款7.47万元。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

根据《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批复南昌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研)审查的函》(洪行审投字〔2021〕103号)文件,市司法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总投资概算958.23万元。

2021年项目全年预算347.45万元,其中市司法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投入324万元,市司法业务用房项目23.4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47.4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支出331.47万元,其中市司法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支付324万元,市司法业务用房项目支付尾款7.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40%。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改善业务办理场所环境,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南昌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快速发展。

2、阶段性目标

按照规范程序完成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申报、图审、预算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任务,完成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投标工作,并争取2021年12月建筑工程进度完成5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2〕1号)等文件要求,对项目相关性、效率、效果、可持续性以及综合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本项目的自主监督和管理,强化能力建设,为本项目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3)通过本项目总结,为加强对本项目后续管理提供参考。为财政部门关于财政公共性支出的监管、以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积累经验。

(4)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使市司法局进一步建立财政方面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2〕1号)等文件要求,部门评价范围为市司法局本级全部自评项目。

本次评价对象为南昌市司法局2021年度“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规范性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客观性原则。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在项目评估中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不带主观随意性,讲求科学性。

(3)系统性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文件要求,评价指标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5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满意度13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又细分为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等25个三级指标。

3.评价方法和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将工作任务目标与实际产出进行比较,并以案卷研究、现场核验、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开展绩效评价。设置指标时以工作设定的任务计划及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作为评价内容,考核项目实施情况等,采用定量与定性方式相结合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项目单位自评具体的实施过程如下:

2022年3月底,南昌市司法局根据绩效评价文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进行评价。

2022年4月初-5月底,第三方机构了解项目情况,就项目实施的相关情况与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取得被评价项目材料,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022年6月中旬前,形成项目绩效评价定稿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1年度“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进行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分析计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2.9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5分)

根据《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建设意见书》(洪发改投字〔2021〕12号)和《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批复南昌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研)审查的函》(洪行审投字〔2021〕103号)等文件,同意南昌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项目立项符合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部门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该项指标得分5分。

2、绩效目标(5分)

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为年中追加项目,市司法局未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表,未对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具体产出及效益效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项目量化细化工作内容不够;但根据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等资料,基本能确定目标任务。该项指标扣3分,得分2分。

3、资金投入(5分)

根据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批复,项目总投资概算约958.23万元,其中工程费793.99万元(含室内装修)、工程建设其他费124.54万元,预备费39.7万元。2021年度项目投入324万元。此外,市司法业务用房项目投入23.45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经费。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共计投入347.45万元,项目资金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预算资金分配合理。该项指标得分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8分)

(1)资金到位率:2021年项目资金预算347.45万元,实际到位347.4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指标得分2分。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21年12月底,项目实际支出331.47万元,资金执行率95.40%。该项指标扣0.09分,得分1.91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支出基本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指标得分4分。

2、组织实施(7分)

项目开展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的相关标准要求执行;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此外,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工程施工合同书、项目建设意见书等资料齐全;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该项指标得分7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16分)

(1)按规范程序完成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申报、图审、预算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率100%。

(2)根据《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批复南昌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研)审查的函》(洪行审投字〔2021〕103号)文件要求,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中标单位为江西慧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完成率100%。

(3)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建筑面积为2067.36 ㎡,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根据2021年12月31日工程进度日报表,已完成4层工程量,即约项目80%工程量,分别完成现场地梁承台浇筑、现场垫层路面浇筑、一层柱剪力墙二层梁板浇筑、二层柱三层梁板浇筑、现场四层模板搭设、现场四层外架搭设和现场外架挂网工作。施工进度完成量达到目标值。

(4)完成市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尾款支付,支付金额7.47万元。

该项指标得分16分。

2、产出质量(12分)

(1)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申报、图审、预算编制、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程序规范,资料完整。

(2)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流程合规。

(3)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做到文明施工,投诉率零。

该项指标得分12分。

3、产出时效(4分)

截至2021年12月底前,项目完工进度达到80%,按时完成当年完工进度。该项指标得分4分。

4、产出成本(3分)

根据《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批复南昌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可研)审查的函》(洪行审投字〔2021〕103号)文件内容,项目工程总概算958.23万元,其中工程费793.99万元。根据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控制价为753.02万元,中标总造价715.37万元。成本控制率为95%,达成目标值。该项指标得分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8分)

项目的实施预期建设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维护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形象,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项目2022年完工,由于预期效益,该项指标扣2分,得分6分。

2、生态效益(8分)

项目实施中重视环保工作,注重资源节约,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有效控制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该项指标得分8分。

3、可持续效益(9分)

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改扩建实施完工后,预期有效合理分配业务办理场所,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项目2022年完工,由于预期效益,该项指标扣2分,得分7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为了解单位职工和群众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程度,本次评价对单位职工和群众进行了随机访问,单位职工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5%,对项目实施的认可度高。该项指标得分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提升工作质量。

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审批、报建等程序;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的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按照合同要求施工,加强项目管理。

2、落实岗位责任,抓好工程实施进度。

基本建设从立项到开工建设程序多、环节多,且环环相扣,像链条一样,缺一环就会掉链。南昌市司法局实施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加强岗位分工,从规划、报建、发包承包到设计施工,积极落实岗位责任。截至2021年底,完成现场地梁承台浇筑、现场垫层路面浇筑、一层柱剪力墙二层梁板浇筑、二层柱三层梁板浇筑、现场四层模板搭设、现场四层外架搭设和现场外架挂网工作,大大提升工程进度,为司法局履行司法行政业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公开和公正提供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预算绩效目标主要通过绩效内容、绩效指标、绩效标准来进行描述。市司法局未对市司法业务用房基建项目制定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原因分析:项目资金为年中追加资金,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绩效管理意识方面认识存在不足,未制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六、有关建议

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要做到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项目全过程。市司法局应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结合项目情况细化项目产出和效果。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