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信息

南昌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访问量:

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这一主线,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两个重点,抓好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教育进校园和法治创建三大活动,推进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公益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以案释法四大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增强普法工作的时效性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紧密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贯彻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在全市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各项纪念日、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继续开展“百千万”普法惠民活动。市普法办将编纂《“与法同行”——建设“美丽南昌 幸福家园”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主题活动蓬勃开展,形成强大声势,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2017年在全市领导干部和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一准则两条例及四法”,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行业各系统要重点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法律法规对社会的普及宣传,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4.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保局《南昌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每年度至少组织两次集中学法,重点学习党内法规和与本单位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各级各单位普法办要认真做好学法教材、聘请专家授课等保障工作。

5.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推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暂行规定》,集中组织开展对全市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的法治培训。组织开展“中小学优质法治课”竞赛和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深入推进“法律进教材、进课堂”活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强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各县区年底前要完成建设3个以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市普法办将组织推荐申报省级示范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6.切实引导特殊人群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涉军、民办教师、企业改制人员、征地拆迁户等特殊利益群体的法律宣传力度,协助政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围绕“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物权法、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营造浓厚法治环境。要着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及时、准确了解掌握群众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最大限度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三、注重融合,大胆创新,增强普法工作的广泛性

7.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根据省普法办“法治文化建设年”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系列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市普法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法微电影的拍摄和评选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繁荣法治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建设,发挥好已有法治文化设施的作用。县区(开发区)要因地制宜,打造社区(村)法治文化广场(阵地),今年内20%的社区(村)要完成法治文化广场(阵地)建设。年底,市里将组织评选并命名一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提高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8.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意见。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特色鲜明的依法治理活动。推进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建设。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和第二批全市“百佳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十佳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评选命名活动。

9.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和德治的重要论述,更加注重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要建立“法治大讲堂”,按照市法学会和市普法办的通知要求,运用“法治大讲堂”这个阵地,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中华传统文化,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运用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10.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整合各门户网站普法专栏、普法微信、普法微博为基础,着手搭建南昌市普法移动平台联盟,打造一个随时随地、线上线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南昌建设的新媒体互动平台。继续组织好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系列竞赛活动,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更好地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11.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找准问题,围绕增强工作实效,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需求,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力度,努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四、完善机制,强化责任,增强普法工作的联动性

12.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度,强化普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法治教育与法治创建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面向社会普法同步。

13.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实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和发布工作,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

14.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度。根据中宣部、国家网信办、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普法办等五部门印发的《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根据省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方案,推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进行法律解读和舆论引导。

15. 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增强考核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法治南昌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五、夯实基础,加强督导,增强普法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16.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各级各单位要配齐配强专职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专门举办或参加一至两期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组织能力和指导水平。着力建设好法治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法治文化工作者、法治法治新闻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教育骨干队伍,尤其是要建立普法讲师团,并发挥好他们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7.加强和改进普法新闻宣传工作。建立普法信息报道的专业化和常态化机制。市普法办与省《新法制报》联合开辟“大力凝聚法治力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南昌市‘七五’普法推进系列报道”专栏。各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稿源投稿,特别是要宣传报道服务和保障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的特色亮点工作;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全年向市普法办报送信息稿件和经验材料不少于10篇,报刊专栏用稿不少于6篇,市委各部门、各单位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报刊专栏用稿不少于3篇。。

18.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办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要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好“普法惠民”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要。要落实每半年进行一次普法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