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举办春节后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设立“法治大讲堂”,聘请法律专家讲授宪法法律,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
责任领导:邹智敏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法制讲座2月举办,大讲堂上半年启动。
2.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
责任领导:邹智敏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上半年启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11-12月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
3.在全市组织开展“千百万”普法惠民活动,即组织千名干部上法治课、开展百场普法宣传咨询、《家庭法律顾问手册》进万户家庭等送法活动。
责任领导:邹智敏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4.建立党政主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性意见。
责任领导:邹智敏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10月底前完成
5.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责任领导:邹智敏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6.完善普法教育工作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
责任领导:邹智敏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上半年出台“六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9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
7.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动“一村一律师、一企一顾问、一校一课堂、一县一基地”的“四个一”基层法治建设。
责任领导:邹智敏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命名一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8.开通“普法微博”、建立“普法公众微信号”,推进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建设。
责任领导:邹智敏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8月前开通普法微博和普法公众微信号,其他年底前完成。
9.大力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各级人大、政协、政法部门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
责任领导:万文革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10.积极推动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责任领导:涂慧玲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11.健全律师管理体制,发挥律师协会自律和服务作用。做好律师协会换届工作,试行律师管理平台网上审批系统,出台加强专门、专业委员会建设的办法。
责任领导:万文革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12.认真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和组织律师开展信访事项评查工作。
责任领导:万文革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13.制定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好国家司法考试南昌考务工作。
责任领导:万文革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待国家改革完善后,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14.深入开展“提高公证公信力,公证业务拓展进取”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市公证机构转变服务观念,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责任领导:王慧玲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15.以家事公证法律服务为服务重点,推动公证由单纯证明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调整,从被动性服务方式向主动性服务方式转变。
责任领导:王慧玲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16.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将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责任领导:万文革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17.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率先在全省推行司法鉴定网络管理和监督举措。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责任领导:邱焕权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18.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简化程序,切实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力争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0件,咨询数量20000人次。
责任领导:邱焕权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19.全面完成“法律援助公示牌进万村”工程。今年,各县、区要查漏补缺,确实将法律援助公示牌,永久性地悬挂于各村口的醒目位置,实现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全覆盖”。
责任领导:邱焕权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20.建设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康有序地发展、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区”的工作要求主动开展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
责任领导:黄华辉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21.大力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医疗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校园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市、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完善人民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平台和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领导:黄华辉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22.在全市开展创建“五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
责任领导:黄华辉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23. 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工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专家库,依托南昌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中心开展专家坐诊工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档案。
责任领导:黄华辉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24. 开展政府主导的“三无”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工作。加快推进过渡性食宿楼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和救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责任领导:黄华辉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25.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采取招考、调入、聘用等方式选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充实公证员队伍。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服务基层能力。
责任领导:王慧玲同志、黄华辉同志、万文革同志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
26.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前解除、所外就医的公示;推进所务公开;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前解除、所外就医诊断评估有关工作
责任领导:慈海波同志
责任单位:南昌市强戒所
进度安排: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