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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司法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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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司法局服务承诺

 为了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在继续落实已向社会公开的各项承诺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承诺内容。祈社会各界和市民予以监督。

(一)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阳光作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办事。

(二)透明行政,优质高效。推行电子政务、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一律亮牌上岗,工作职责、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及期限、服务承诺、办公纪律等实行公开上墙,严格依照职能和规定程序办事。注重质量,讲究效率,服务高效。

(三)文明行政,诚信执业。严格遵守公务员职业行为规范,举止大方,着装整齐,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礼貌待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推诿扯皮,不刁难设卡,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做到诚信执业、勤勉执业、审慎执业,杜绝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金钱案(证)和重收费轻服务的行为。

(四)清廉从政,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礼金和宴请,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投诉、举报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同时对简单明了的投诉给予及时答复,需调查核实的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案情复杂的,在6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依规行政,加强管理。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法律服务人员自身的管理,切实落实和执行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局长接待日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管理人性化和制度化、规范化。

(六)凡本局职权内的初审、报备、登记等服务事项,均限时办结并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1.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律师执业证的申请初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检、注册的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2.对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初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初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法律资格证书的申请初审、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日办理;

5.对司法考试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的及时办理;

6.对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初审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7.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一律免费并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审查时限为7个工作日。同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接,有难必帮。

局效能投诉电话:8398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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