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 行政案件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 南昌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严俊春
审稿(实名,逐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检索主题词:毛某辉、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以案释法普法案例
二、案例正文采集
毛某辉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7日16时,西湖区公安分局西湖派出所民警在对付家坡64号麻将馆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麻将馆老板毛某辉在疫情期间,在知晓区政府发布了有关疫情防控通告,且接到社区等相关部门关停营业通知的情形下,其经营的麻将馆仍开展营业活动,造成了人员密集,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违法行为。该所民警在做好现场取证后,将违法行为人和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调查与处理】
西湖派出所发现此警情后,立即指派民警对此警情进行受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民警通过现场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取证并及时固定有关证据,违法行为人毛某辉在现有证据面前,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西湖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毛某辉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侵犯的是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对社会的管理秩序。2022年3月16日,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西湖区关于严格做好当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严格重点场所防控,全区暂时关停网吧、棋牌室、麻将馆等密闭休闲场所。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本案中违法行为人毛某辉在明知政府发布公告要求暂停关停网吧、棋牌室、麻将馆等密闭休闲场所的情况下,其经营的麻将馆仍开展营业活动,造成了人员密集,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西湖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违法行为人毛某辉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决定给予毛某辉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复杂严峻,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南昌市区(县)两级政府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多次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的通告。但个别人员仍对政府命令、通告置若罔闻,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产生极大的社会危害,也会对违法行为人带来法律后果。提醒广大市民都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自觉服从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疫管控工作,对于拒不配合疫情防疫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