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司党发〔2020〕10号
局党组决定:
涂国庆同志任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万莉萍同志任局人事警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建福同志任局人事警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庆平同志任局人事警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孙运刚同志任局人事警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益东同志任局人事警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郑文林同志任局人事警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灿银同志任局戒毒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肖颂同志任局戒毒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小平同志任局戒毒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楷同志任局戒毒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建江同志任局戒毒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建根同志任局戒毒管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洁同志任局直属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李文强同志任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建军同志任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三级主任科员;
徐祥深同志任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忠良同志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法律援助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建华同志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法律援助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龚明同志任市法律援助中心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法律援助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南昌市司法局党组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