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案建议办理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0210027号提案的答复

访问量:

尊敬的王金平、刘斯汉、陈小兵、聂碧云、魏锦锋委员:

《关于完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推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昌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有力促进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2019年2月,南昌市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被司法部、团中央等12部委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在矫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共有21

一、关于“创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的建议

南昌市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开进行的原则,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日常机构选任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或有丰富未成年人教育经验的人员负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并通过加强培训、管理,提高专业化水平。针对一些监管难度大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在听取监护人意见后共同将其送至阳光学校监管,且每月到阳光学校对其走访谈话,了解教育矫正情况。在今年全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中,将会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专题培训内容。

二、关于“健全个性化社区矫正方案”的建议

社区矫正日常机构针对每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性格特征、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制定合理的矫正方案,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矫正措施。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周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进行电话或者微信联系,及时了解其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分析其思想动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内容。

三、关于“构建社区矫正项目体系”的建议

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社区矫正机构会加强外部环境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影响研判运用手机定位对他们的活动场所和范围进行监管防范他们进入不良娱乐场所,避免接触不良文化;通过谈心谈话、正面引导、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心理教育引导,了解他们心理状况帮助及时纠正不良心理、排除负面心理因素;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矫治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分辨善恶,培养阳光健康心理;加强法治和道德教育,帮助他们知罪悔过,提高他们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意识;加强帮扶走访,督促他们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形成与监护人共同教育管理的局面。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中有就学、就业需求的,积极配合其监护人协调对接有关部门为其提供就学、就业帮扶,避免因求学无路就业无门而重新违法犯罪。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互动教育,通过组织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先进人物事迹展组织观看教育影片参加法治讲座方式增强法治道德意识。

四、关于“完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文件,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建议

我市市、县两级已全部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目前,正着手推动召开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文件制度不完善之处,我们将在《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宣告、日常报到、奖惩考核等环节予以进一步规范

诚如您指出的,我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目前还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缺陷和不足。下一步,南昌市将积极发挥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合格公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昌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8日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陈琳 83986249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