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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021003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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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熊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互联网环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完善立法”的建议。近年来,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逐步形成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础,涵盖未成年人政府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方面内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其中,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单独设置了“网络保护”一章,要求采取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服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列入了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相关立法工作正在进一步强化。如有必要制定我市对未成年人网络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建议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立法法》和《南昌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及时向市政府申报立法计划,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立法工作部门,将积极做好法规的审查修改工作。

关于“加强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建议。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我局将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与其他部门(单位)加强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根据青少年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青少年法宣传教育,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法治课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完善学校法教育的内容与体系,发挥课堂法教育主渠道作用,确保中小学校法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积极做好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相关衔接配套工作。同时,市普法办将充分发挥市普法讲师团作用,并积极整合南昌市法律教育资源,大力配合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老师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专业培训,确保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教师队伍素质。二是进一步创新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方法努力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利用班会、团会、队会时机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和创新“红铃铛”普法、“模拟法庭”、“忏悔之声”现身说法、校地普法共建、公益律师进校园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激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协调市教育局,每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宪法专题班会及宪法主题学习活动。三是进一步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作用。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现代传媒手段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紧密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法宣传教育。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给我们提供更多的宝贵建议。

                              南昌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8日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杜静怡  17807062899

                      杨小文  1780705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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