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熊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在新执业青年律师的成长成才培养中落实南昌市“人才十条”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重视与指导,相关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引进法律人才以及全国知名律所、律师进驻南昌事项,我局在市发改委关于征求《南昌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中,针对其中律师服务行业发展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鼓励律师人才引进。律师事务所年度每净增1名执业律师的,给予该律师事务所一次性增人奖励,律师事务所引进的执业律师系地市级以上优秀律师的,再给予律师事务所引才奖励。二是鼓励争先创优。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相应奖励。目前《南昌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正在进一步酝酿完善当中。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南昌人才十条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律师执业氛围,大力引进青年法律人才,对于落户南昌或者在南昌市律所执业并缴纳社保满一年的可以享受南昌市人才十条相关政策。同时根据《江西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对于首次执业不满28周岁的青年律师,可免交江西省律师协会会费,并鼓励支持本市优秀青年律师参加江西省青年律师骨干培训班,为新执业青年律师的成长成才培养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青年律师成长的关心,也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南昌市司法局
2022年1月30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市司法局律工科胡芳霞 8398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