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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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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胡文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重视与指导,相关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昌市司法局积极贯彻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安置帮教政策,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三法”)精神,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依规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和未成年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力增强了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为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注重普法先导,提升全社会未成年人尊法守法意识。一是推动法律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衔接,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配合,着力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都配备有法治副校长,配齐配好法治课教师,每年开展全市法治课教师培训和优质法治课评比活动。二是积极开辟青少年学生学法第二课堂通过主题班会、团、队会、暑期安全法律知识网上学习和竞赛活动、模拟法庭和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多样的法治教育。在2022年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市770多所中小学、在校中小学生80多万人参加宪法晨读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三是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在春节、暑期、“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出行安全、防拐防骗、防疫安全、打击不良“校园贷”等系列专题讲座,促进青少年法治观念的塑造和自护意识的养成。

2.坚持因人施矫,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心正行。一是依法保障合法权利。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以教育感化为主,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和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进行的监督管理措施,对其考核奖惩和宣告不公开进行,期满解矫或终止社区矫正后,对其矫正档案依法予以封存管理。二是落实针对性矫正举措。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特点,因人而异地制定矫正个案、建立矫正小组,将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等纳入矫正小组成员,通过积极的沟通交流、走访家访和教育开导,帮助其改过自新,调适心理和行为。通过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重拾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信心。三是落实人性化帮扶政策。强化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联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活动,为其就业就学、家庭关系改善及心理健康提供帮扶,帮助其减轻心理压力、释放成长烦恼、解决生活困难。近年来,通过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协调,不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因而获得了就业岗位、保住了学籍、考上了大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3.重点帮扶帮教,帮助未成年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家庭。一是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生活补助政策。积极落实刑释青少年无缝对接和生活补助政策,认真做好刑释青少年出监狱必接必送工作,及时依规向刑释青少年发放生活补助费,帮助顺利渡过回归社会适应期。二是落实“四帮一”制度。开展报到教育并建立帮教小组,对回籍刑释青少年开展报到谈话,讲解安置帮教工作相关政策,开展道德法治教育,并为每名刑释青少年建立一个帮教小组,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户籍地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及帮教对象亲属“四帮一”制度,帮助刑释青少年轻装上阵重回正途。三是开展结对帮扶和走访扶助活动。会同教育、民政、群团组织、村(社区)居委会以及社会志愿者等与未成年刑释人员家庭结成帮教对子,开展经常性走访,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刑释人员家庭积极协助申报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使其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教育引导他们走上遵纪守法、劳动致富之路。

4.延伸教化感化,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走好成长路。一是摸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底数,加强日常联系走访。通过安置帮教数据库平台摸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底数,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地方安置帮教部门进行家庭走访,了解掌握他们的困难和帮扶需求。二是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纾困解难,解决服刑人员后顾之忧。积极协调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帮助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业、就学及生活问题,对家庭困难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给予减免学杂费、提供法律援助、赠送生活学习用品,帮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三是开展远程视频亲情会见服务,搭建高墙内外亲情交流桥梁。重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需求,对他们的远程会见申请,积极协调监狱做好会见安排工作,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能与服刑人员常通话、常见面,让他们体会到亲情的温暖。

诚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底线要求,也是平安南昌建设中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南昌市司法行政部门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围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这一平安建设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积极创新宣教方式,进一步浓厚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氛围。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利用延时课堂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和创新“红铃铛”普法、“模拟法庭”、“忏悔之声”现身说法、校地普法共建、公益律师进校园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激发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2.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合力。密切社区矫正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联系,积极研究推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基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部门认真按照未成年人“三法”要求,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共同做好预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及时消除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

3.积极优化教育帮扶政策,进一步呵护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结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量身定制社区矫正方案、安置帮教协议,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刑释青少年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具体的帮助和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教育引导和鼓励感化切实为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为其提供法治教育、社会家庭处理、亲子关系改善、情绪管理、压力调适等专业社会服务,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未成年人就业就学帮扶指导,积极协助其通过获取职业证书、参加技能培训等方式实现就业创业,鼓励其认真学习顺利完成学业、职业教育,努力为其走上自立自强的正确人生道路创造有利环境。

专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南昌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9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社区矫正工作科陈琳,电话:8398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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