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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29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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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贺龙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新时期我市人民调解制度的建议》提案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司法局接到您的提案后非常重视,组织业务科室进行了认真研究,您提到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立体宣传,增加人民调解的公众参与度”及“推动调解的专业化发展”建议很好,我们会结合实际,加以落实。

您提到的“加大人民调解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认同度”,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南昌日报、江西政法网等线上、线下媒体,讲好基层调解好故事,传递基层调解正能量,发布宣传稿件50余篇,开展“送法下乡”、“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130余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出镜率、见报率。  

您提到的“加强社区的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全市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265个,其中村(社区)调解组织2046个,实现了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全覆盖。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以人民调解进网格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村(社区)调解组织场所建设、调解制度上墙、调解卷宗制作等,不断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六统一”规范化建设水平。另一方面,我们根据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实际,建立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特殊时期重点排查、矛盾频发易发人群、行业及时排查”工作机制,并实行“突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信息”月报制度,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

您提到的“加强诉调对接”,目前,市本级层面,我们与市信访局建立了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东湖区法院、青云谱区法院,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高新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分别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等。县区层面,我们指导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与法院、交管、妇联等部门的对接联动,普遍建立了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等,对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提供“一站式”司法确认服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确认程序的规定,司法确认需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且共同申请的基础上,不少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已即时履行,认为司法确认耗时间精力或没有必要,故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数量不多。

您提到的“重视行业团体的人民调解工作”,按照“行业纠纷行业调,专业纠纷专业解”工作思路,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实现了矛盾易发频发领域全覆盖。目前,全市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8个,涉及医疗、商事、信访、交通、住建、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消费者权益等21个领域。

您提到的“关心和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调解员”,我们一直以来特别重视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在选任方面,重视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化解纠纷,并统一纳入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进行管理。在使用方面,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募公益力量等形式配齐配强村(居)、乡镇(街道)、劳动、医疗等领域专职调解员的基础上,根据调解员调解纠纷数量、从业年限、学历等,对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全市现有一级人民调解员10名、二级人民调解员214名、三级人民调解员704名、四级人民调解员1163名,队伍壮大、力量充实。在培养方面,构建了“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分批、线上线下”的长效轮训机制,除每年组织市、县调解骨干集中轮训外,充分利用“南昌掌上12348”微信平台、局官网等,推送法律法规、时事动态和人民调解优秀案例等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全市1.2万余名调解员参训率达95%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高效发展。一是强化宣传力度,倡导人民调解员建立抖音、微视频等个人账号,普及人民调解和法律知识;在司法所、村(居)民委员会、个人调解工作室等地设置人民调解宣传栏,有条件的场所设置人民调解典型展厅,营造浓厚调解氛围。二是聚焦基层治理,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进基层等活动,主动承担释法明理、矛盾化解、民意沟通职责;加强对基层环境、邻里关系、治安保卫等方面的关注,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化解矛盾,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三是深化行专调解,注重推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强化营商环境领域纠纷化解,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积极探索诉调、访调、警调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合力维持行业秩序,优化行业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能再给我们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南昌市司法局             

2023年7月5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市司法局促进科加朵朵  8398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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