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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新提任县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2-07 09:27:00 字体:

有关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南昌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洪法办字〔2021〕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新提任县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11日上午10:00—11:30

二、考试地点

市委第一会议室。

三、考试对象

2021年11月—2022年11月期间全市新提任县级领导干部和请假未参加2021年度全市新提任县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领导干部。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2。

四、考试范围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2.宪法;

3.民法典;

4.党内法规;

5.省、市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6.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其他法律法规知识。

(学习资料可在南昌市司法局官网“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专栏下载。)

五、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分填空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题、论述题,总共100分。

六、结果运用

考试成绩通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和参考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按合格记录,补考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批评。

七、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属地和单位应试人员,认真阅读考试须知,于12月9日前将应试人员信息报市委依法治市办。考试当天填写《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交考场签到处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情况说明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在下次考试时一并安排。

中共南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