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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洪府复字〔2024〕1536号)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3-01 10:41:00 字体:

江西景庭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王冰冰不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一案中,你公司被申请列为案件第三人。现因你公司通过工商注册地址经营、注册电话均无法联系,邮寄送达亦被退回,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复议决定书》(洪府复字〔2024〕1536号)送达给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材料。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府领取上述复议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1-83884740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