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次数) |
1 |
市司法局 |
2 |
|
|
|
|
|
|
|
|
|
|
|
|
合计 |
2 |
说明: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 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 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