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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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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主管政府法制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
、承办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
、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进行督促、指导。
    3
、审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送审稿;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4
、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稿件的论证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意见或建议。
    5
、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及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办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6
、承办授权市政府解释的地方性法规解释和市政府规章解释的具体工作;组织清理市政府规章,编辑规章汇编的正式版本。
    7
、拟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组织或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参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核发、管理和监督使用行政执法证件;指导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8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赔偿、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
    9
、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承办由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10
、组织开展、指导政府法制宣传和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与交流;提供政府法制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指导政府法制培训工作。
    11
、负责推进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无下属单位。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70.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39万元,较2016年增加2.39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767.98万元,较2016年增加147.52万元,增长23.7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业务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67.9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708.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08.11万元,较2016年增加90.04万元,增长14.5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业务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62.26万元,较2016年增加59.87万元,增长96.16%,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及办公室租赁费待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26.86万元,占88.53%;项目支出81.25万元,占11.4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04万元,决算数为  70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1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14万元,决算数为63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业务经费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86万元,决算数为4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4万元,决算数为2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8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8.53万元,较2016年减少18.92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统一提标的补缴(20147月至201712月);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1万元,较2016年增加25.73万元,增长167.41%,主要原因是:因车改增加其他交通费以及复议委员会工作量增加办公经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7.22万元,较2016年增加102.68万元,增长47.8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等支出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6.33%,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1万元,增长21.9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1万元,增长21.95%。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购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万元,较2016 年增加25.73万元,增长167.41 %。主要原因是:因车改增加其他交通费以及复议委员会工作量增加办公经费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共组织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代理”两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万元,我办委托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两个项目分别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都为优。

组织对本办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今年对市级部门决算中反应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代理”两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行政复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行政复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万元,执行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本项目完成后,项目具体用途是为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项目的资金管理,规范全市行政复议应诉项目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前期规划不足。项目资金的使用未设定相应的预算指标,未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使得项目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需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与制度,使得项目实施能严格按制度执行,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度高,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

行政应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行政复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本项目完成后,项目具体用途是为加强行政应诉代理的资金管理,规范全市行政应诉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前期规划不足。项目资金的使用未设定相应的预算指标,未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使得项目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需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与制度,使得项目实施能严格按制度执行,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度高,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项目绩效评分表附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 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 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 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 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 补贴。 



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部门2017年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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