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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司法局罗林同志先进事迹

依法行政做表率 为民服务显担当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3-26 09:41:53 字体:

    罗林,男,1974年5月出生,现任南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与应诉科科长。工作以来,该同志兢兢业业,勤奋钻研,认真履行职责,个人主办及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00余件,化解了大量的行政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该同志于2006年、2007年两度被评为全省优秀行政复议人员,荣立两次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9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被南昌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注重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当好学员

行政复议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程序和期限要求严格,而且近年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难度在不断加大,这些均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把握大局的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指导能力、宣传能力等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罗林同志非常注重学习,熟练掌握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主要业务法律。实践中,他注意学人所长,处处留心积累、借鉴,养成了善琢磨事、琢磨工作的习惯,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当作既是处理、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一个学习知识、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过程。对每一个行政争议,他总要弄清弄透,不放过一个盲点。通过努力,罗林同志成为了全市行政复议的行家里手。在加强业务素质的同时,罗林同志也非常注意加强政治修养,除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外,还经常利用工作之余自觉学习相关文件,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以身作则,强化宗旨意识——当好服务员

作为一名处室负责人,罗林同志始终牢记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中,他以身作则,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只要群众来申请行政复议,总是认真听取申请人的倾诉,耐心询问,对有些发泄怒气、倾吐不满,甚至不讲道理的来访人员,他同样以诚相待,从不埋怨,更不会指责来访人无理取闹,宁可自己受些委屈。对不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申请事项,他还会积极为当事人解释法律问题,出谋划策,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纠纷。罗林同志以热情的服务态度和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赢得了群众的充分肯定。

依法办案,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当好调解员

罗林同志始终把是否依法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尺度。为实现行政复议“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罗林同志着重发挥资源优势,在原有行政复议机构调解的基础上,有效融合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的优质资源,积极探索多元化争议化解机制在行政复议中的运用。如在审查一起治安行政复议案件时,了解到违法行为人万某是一位单亲母亲,身患恶性肿瘤疾病,情绪极易波动失控,万某因故与他人发生冲突后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因认为自身被拘留会对正在读大学的女儿以后的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万某强烈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拘留决定,并声称如不能满足其要求将采取极端行为。在调阅了公安行政处罚案卷后,发现万某虽有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但也是在被对方激怒的情况下所为,且造成的伤害结果极其轻微,为妥善化解纠纷,罗林同志邀请了江西省人民调解专家熊五根主任参与案件调解工作。通过对万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客观分析案件法律关系,在纠正万某认识偏差的同时,也为其提供了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万某认识到自身的过错,主动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取得其谅解。最终,本案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将对万某作出的行政拘留变更为警告处罚,万某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事后,万某为表达感激之情,专程送上“心系百姓,为民排忧”锦旗。在审查一起历时多年的县政府收回土地案时,罗林同志也邀请资深律师参与争议调处工作,最终促成县政府自行撤销了不当的土地收回决定。在引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同时,罗林同志还积极探索司法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一起文化行政处罚复议案中,邀请了市检察院共同参与案件论证、调解,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复议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该案也得到了妥善处理。

 

图1:罗林同志在研究行政复议案卷材料

加强指导,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当好教导员

在抓好本处工作的同时,罗林同志也非常重视对县区和部门工作的指导、帮助。日常工作中,对县区法制办和市属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他都是有问必答,耐心指导,有的还亲临现场,帮助把关。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区法制办与司法局职能重组,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了行政复议“无机构办案,无人办案”的工作断档情况。为此,罗林同志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陪同分管领导到各县区进行工作督察。通过不懈地努力,在下半年全面扭转了不利局面,保障了县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衔接与开展。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法制建议函制度的作用,对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都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法制建议函》,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对需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的,也会提出专题报告。如针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问题,罗林同志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屋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对我市城区房屋征收过程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该《请示》在报送市政府后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房屋征收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